第一部分:代理(经销)商应具备的条件

◇ 有固定经营场所,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单位。

◇ 要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备,具备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。

◇ 具备持续的业务开展能力,在当地有相应的客户群和较强的推广能力,能够独立开拓一个区域市场

◇ 企业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、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简介,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
◇ 代理商由市场部进行认定和管理。

第二部分: 代理(经销)商的申请程序

  1、申请:向市场部提出申请后,填写《申请代理商登记表》.

  2、考核:对申请单位进行洽谈、考察、考核。

  3、授权:审查通过后签订《代理协议》。

  4、建立代理(经销)商档案:
 

江苏 上海 安徽 福建 浙江
海南 云南 四川 陕西 宁夏
黑龙江
吉林
辽宁
西藏
青海

第三部分:代理(经销)商的申请联系方式 

 联系人一:杨先生
 电话:0512-66363719
手机:13306135030
QQ:228619800
 Mail:master@szbgt.com
 传真:0512-66362878
 
 
 联系人二:支先生  电话:13605154099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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